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什么和什么(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主要内容)

admin 工商百科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什么和什么(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主要内容)

本文章主要讲述浅析|注册商标再许可使用及注册商标授权,楷和百科网主要提供生活百科,旅游百科,工商百科,信息百科,植物百科,品牌百科,法律百科,营销百科,饮食百科,娱乐百科等百科生活知识分享平台
本文章主要讲述浅析|注册商标再许可使用及注册商标授权,楷和百科网主要提供生活百科,旅游百科,工商百科,信息百科,植物百科,品牌百科,法律百科,营销百科,饮食百科,娱乐百科等百科生活知识分享平台,接下来就随着小编一起了解下浅析|注册商标再许可使用及注册商标授权:

浅析注册商标的再许可和授权

“法无禁止即可为”是民事活动的一个重要原则。注册商标专用权是一项民事权利。只要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政策没有明文禁止,商标注册人行使和处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自由应当得到尊重。我国《商标法》及其他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政策并未禁止商标注册人授权被许可人分许可第三方使用其注册商标。

2013年《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没有禁止再许可的内容,不能得出注册商标使用权只能由商标注册人本人行使,而不能由他人授权的结论。不能从“许可人应当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规定中得出上述结论。

理由是商标注册人授权被许可人将注册商标再许可给第三人,属于注册商标使用权的转让。但商标注册人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与注册商标使用权转让后直接实施许可的法律后果相同。也就是说,如果最终被许可人在商标注册人授权的分许可中,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以次充好,使注册商标的商誉受到损害,商标注册人也要承担。因此,商标注册人授权的分许可与《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并不冲突。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许可权、禁止权、转让权、收益权、续展权和处分权,全部、彻底地转移给他人。因继承等原因发生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转让,也是注册商标所有权向新的权利人完全彻底的转移。再许可只是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将注册商标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权和许可权转让给他人,不会导致注册商标所有权的转移。因此,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关于注册商标的转让须经商标局核准并公告后方可生效的规定,不能得出禁止商标注册人授权他人实施分许可的结论。

允许商标注册人转让注册商标使用权,承认商标注册人授权再许可的合法性,是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有利于商标注册人迅速扩大经营规模和品牌影响力,也可以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当然,分许可的实施应当得到商标注册人的明确授权。使用注册商标的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者一般许可,都是注册商标使用权的转让,不涉及注册商标使用权的转让。这三类许可的区别在于转让注册商标使用权的范围,即商标注册人是否保留自行使用的权利,许可第三人使用。无论是一般许可、独占许可还是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实施分许可都应当得到商标注册人的明确授权;只要得到商标注册人的明确授权,三类被许可人都可以实施相应的分许可。

事实上,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早就认可商标注册人授权分许可的合法性,允许被授权分许可方直接向商标局申请商标分许可合同备案。商标局1997年发布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八条规定:“商标注册人通过被许可人许可第三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含有允许被许可人许可第三人使用或者出具相应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官网上公布的供公众下载使用的《商标许可备案表》有“再许可”的专门栏目,并在填写说明中注明:“再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被许可人许可第三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重新许可的,应当在“重新许可”中选择“是”,填写许可人原备案编号,提交注册人同意重新许可注册商标的授权委托书。”

编辑转载本文的目的是为了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天内联系本网,我们将尽快删除内容!【声明】本站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所有内容均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仅提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和应用建议。本网站拥有对本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世界商标_全球商标注册服务机构,专业提供全球200多个国家及地区商标注册服务,业务包含所有国家商标注册/商标查询/商标异议/商标答辩/商标变更/商标转让/商标争议/商标侵权/商标诉讼及商标法律服务等。 本文章-浅析|注册商标再许可使用及注册商标授权讲解到这里,欢迎持续关注楷和百科网www.khjxsb.cn


标签:注册商标